【學程合作單位】 徵114學年捷克帕拉斯基大學教學助理2位

簡要資料如下:(詳細資料請見附檔應徵公告)

聘期起迄:2025年 9 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可選擇任教一學期或一學年。

教學人員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
(1) 國內華語文教學相關系所或學程之在學學生。
(2) 國內大學校院以上在學學生,曾於國內大學校院對外華語教學師資培訓班修習100小時以上課程,獲有證書。
2. 申請者為國內學校現職教師或在學學生者,應經所屬學校推薦及同意;另學生於國外學校任教期間,仍須具有國內學校在學資格。
3. 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1) 標準且清楚之中文發音。
(2) 具中等英語口說能力。
(3) 良好溝通技巧及團隊合作能力。
(4) 願意及能夠配合東海優華語計畫推廣,包含每月分享教學工作日誌、協助於華語文能力測驗 (TOCFL)施辦等。
稅前月薪:每月 3,000 捷克克朗,共計 5 個月(一學期)或 10 個月(一學年)。助教的薪資將以教學服務合約(teacher service agreement)支付,並於每學期的教學期間中期一次性發放。

其他待遇
1. 助教需自行負擔住宿費用,可選擇校內或校外住宿。學生通常會入住 Gen. Svobody 宿舍,目前三人房的價格為每月 3,200 捷克克朗,雙人房為每月 3,500 捷克克朗。捷克校方將保留宿舍並協助預訂。
2. 助教可免費修讀兩門大學學分課程。

教育部補助項目
1. 聘期內每月生活補助費800美元,依實際任教天數核發。
2. 初次應聘時,補助臺灣至任教地區往返最直接航程經濟艙機票1張(實報實銷,補助款上限1,850美元)。

工作內容
1. 教授初級和中級中文選修會話課程。
2. 批改作業,並為初級、中級或高級學生提供個別會話輔導。
3. 教授選修課程,如中華文化、電影、書法或國畫。
4. 參與定期評估會議。
5. 在非教學期間,協助中文教學研究專案及教材編寫。
6. 工作時數:10 小時/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