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教育部推廣】
(*)任教國家:印度
(*)合作單位:卡林加工業科技學院
(*)擬聘教師數:1 名
(*)聘期起訖:112-09-20至113-09-19
獲選人須於聘期前到任,逾期註銷獲聘資格。
(*)教學人員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並符合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
(1)具有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
(2)於我國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符合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2點規定之外語能力條件(例如多益785以上),並具有對外華語教學經驗。
2.該校任用華語教師的必要條件:適應能力佳,學士學位以上具教學經驗者。
3.具以下資格者優先考量:
(1)具英語教學能力(請提供語言證明及程度);
(2)請自行考量印度生活環境、飲食與工作文化特性,具獨立解決問題能力、應變能力與溝通能力者為先。
(3)接受印度學校環境及工作文化,個性耐心,具包容性,可口說當地語言者尤佳。
(*)待遇:
稅後月薪 120000盧比
(*)工作內容:
(教學及行政)
1.每週開設12小時華語課程。
2.製作教學課綱。
3.提供該校學生準備華測相關教學輔導及辦理華測。
4.支援教育組及該校推動臺印度雙邊教育交流等活動。
欲知詳情,請點入:
http://www.wcla.org.tw/auto_page.aspx?id=qqkmxyk7q4pvq